违反了《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》(GB 50015-2003)第
(1) 吸水总管伸入水池的引水管不宜少于两条。当一条引水管发生故障时,其余引水管应能通过全部设计流量,每条引水管上应设阀门(水池有独立的两个及以上的分格,每格有一条引水管,可视为有两条以上引水管)。
(2) 吸水总管内的流速不小于
(3) 水泵吸水管与吸水总管应采用管顶平接或高出管顶接连。
原因和改进措施:
(1) 少于两条,不安全;流速过大,总管管径偏小,会使水泵吸水时互相干扰;不采用管顶平接或高出管顶连接会使总管内积聚空气。
(2) 按规范要求设置。